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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6年 新北市一處陸橋下漂來一具女浮屍

 

橋上車水馬龍 熱鬧喧囂 散步遛狗 來往頻繁

 

 

 

路人甲靠近水邊彈菸灰

 

對這具好像模特兒的屍體產生好奇

 

一觸摸才驚恐的立即報警

 

現場勘查發現刻意故佈疑陣成自殺

種種不自然之造作反而更啟人疑竇

法醫解剖證實是生前落水應屬他殺

 

 

170公分高挑身材短褲背心時髦打扮面貌姣好長髮披肩

腰部有一特殊象徵圖騰的刺青

 

從【只有從事特種營業的酒女應召女才會選擇的刺青圖案】

開始追查 很快就釐清來歷

 

先循線找上三位前男友查明其身份

再通知父母到場認屍 並作DNA比對

 

確定是翹家休學高中生

 

 

她不到廿歲卻已有多次翹家紀錄

剛開始離家不歸關機拒絕聯絡時

 

父母皆極其緊張的報案

 

 

警察煞費苦心協尋找回送返家庭以後

不安於室的她總是選擇再次不告而別

 

直到父母也習以為常視為常態

 

 

三位前男友都出示明確不在場證明 撇清犯罪嫌疑

調來通聯紀錄 找上案發前通話頻繁19歲黃姓馬伕

 

 

腦殘智低長期吸毒 直線思考混混破綻百出

謊言不攻自破 很快俯首就認棄屍滅跡刑責

 

但堅持絕非故意殺害她而是兩人合意一起吸毒

不但把好幾種致命毒品混合吸食過量致休克

 

他誤判她已死亡故根本未考慮送醫急救

反倒是計劃如何趕緊拋棄這個燙手山芋

 

才使女生在昏迷狀態下落水溺斃

 

明顯證據讓黃嫌無法狡賴

於是按照殺人罪移送法辦

 

 

專家學者賤嘴們藉機大作事後諸葛

 

說【家長父母 學校師長 輔導體系 社福機關不應放棄

 

即使孩子再無可救藥惡劣自私自甘墮落

政府社會學校家庭怎麼可以輕易放棄她?!

 

 

 

邪惡之因】必招【邪惡之果】!

 

【天作孽猶可違 自作孽不可活】

 

多行不義必自斃

 

 

綜觀女孩從生到死 短短十幾年

 

父母的確違失親職缺乏管教

 

學校師長亦未善盡教化之責

 

 

但第一次翹家逃學時

 

父母師長皆立即按照常規聯絡尋找

 

再以失蹤案件報警處理

 

 

她卻再三對【父母的親愛 師長的關懷嗤之以鼻

 

選擇恣意揮霍青春走上醉生夢死歹路

 

 

一而再而三的演出【真心換絕情】戲碼

 

直到父母師長完全尊重其個人意願

 

只能百般無奈的抱持深切祝福心念

 

 

事後能反過來『倒果為因』斥責父母師長?!

 

還忍心刻薄的在父母師長頭上扣頂大帽子?!

 

 

任性拋棄生命主導權自願背離光明正大平坦路

不肯相信父母師長恣意踏上尋歡作樂之不歸路

 

 

加上 個人英雄主義猖獗氾濫 民粹主張自由開放

 

輿論同意父母師長苦口婆心管教訓勉強硬作為嗎?!

 

 

小小年紀就交往複雜關係隨便

 

滿腦妄念只想依靠色相皮肉販賣青春輕鬆擁有名牌奢華

 

 

價值觀扭曲歪邪 生活只有糜爛 混亂 擺爛 浮濫...】

 

找不到一絲一毫正念正思惟

 

 

心行嚴重偏離正道 自外於人生正規倫常軌道

 

自我放棄到麻痺無感

 

生前早已『不像人

 

 

成天如無腦殭屍懶怠放逸散亂瘋狂

睡醒了就造作殺盜淫妄酒菸毒惡業

 

然後墮入昏沉小死亡

 

 

身口意只剩下邪知妄行

 

縱慾嗜樂狂歡自暴自棄深陷邪魔歪道

 

磁場晦暗招冤親債主圍繞

 

 

 

以致快速折福敗德損耗祿用

 

 

一夕間 福滅祿盡 惡貫滿盈

 

暴斃』是必然現前之厄運

 

死於非命』亦未脫其果報

 

 

自己造業自己惡因必招惡果

 

不善的身口意必定招來不善的人事物境

 

一切皆還復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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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蓮塘掠影 明因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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